核心提示:很多涉及医疗的案件中都会出现医疗鉴定,那么你对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多少了解?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鉴定上有什么区别?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江门医疗事故专业律
很多涉及医疗的案件中都会出现医疗鉴定,那么你对医疗事故和
医疗过错有多少了解?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鉴定上有什么区别?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江门医疗事故专业律师咨询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鉴定有什么区别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区别:
1、鉴定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过错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而医疗过错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江门医疗事故专业律师咨询过错的判定标准
过错是什么虽然有三种学说,但过错的判定标准却是相同的,都采用的是客观说的判定标准,即以某种客观的行为标准来衡量行为人的行为,进而认定行为人有无过错。过错是对行为评价的结果,其评价的标准是善良管理人的标准。
即以行为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人所应防止损害之发生的标准判断过错是否成立。善良管理人的标准来自罗马法中的善良家父标准,可以分为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抽象标准即一般理智人所能达到的谨慎和勤勉,为通常所用的标准。具体标准是按事务的性质和行为人的具体职责和实际能力提出的注意要求。
现代民法一般采用一般标准。“过错是指一个谨慎之人置身于加害人造成损害时的客观情况所不会犯的行为差错。即法院在认定过错时会问:一个谨慎,明智的人在本案中会作为这样的行为或不作为这样的行为。如果会则没有过错,如果不会,则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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